12月17日,深圳海關所屬蛇口海關此前在出口貨運渠道查獲的144.6萬個貼片電容,涉嫌侵犯“SAMSUNG及圖形”商標專用權。目前,蛇口海關已對上述侵權貨物辦理扣留手續(xù)。
深圳某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向蛇口海關申報出口貼片電阻、貼片電容等貨物一批。經現場查驗發(fā)現,實際出口貨物的規(guī)格、型號與申報不符,申報為無牌無型號,實際為標有“SAMSUNG及圖形”標識的貼片電容,經權利人三星電子株式會社確權,認為上述貨物涉嫌侵犯權利人在海關備案的商標專用權,并向海關提出采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的申請。
海關提醒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未經權利人許可,擅自進出口標有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標識的貨物,將會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。